1、每臺新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載試車,吊鉤上懸掛一重物(6-10公斤),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,并檢查手控按鈕的動作是否靈活,按鈕的方向是否與電葫蘆的工作方向一致。
2、提吊額定負載的重物,起升、下降、左行、右行按25%工作制度(即以10分鐘一個 ??工作周期,工作2.5分鐘,休息7.5分鐘),進行不少于20分鐘的操作,操作后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。如沒有問題,進行動負荷試驗,超過額定負荷10%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,其重物試驗后檢查機械傳動,電器部分和聯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。
2、在使用,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額定負荷使用。
3、在使用中,絕對禁止在不許的環境下及超額定負荷使用。
4、電動葫蘆之允許垂直吊卸重物,不允許傾斜、旁側吊裝及用作拖拉工具等。
5、在工作中,操作人員應隨時檢查鋼絲繩是否有亂扣、脫槽等現象,如果發現,應及時消除。
6、電動葫蘆限位器的作用,僅是避免吊鉤超過極限起升高度造成事故而設置的,因此,在工作中不能經常使用限位器。
7、工作完畢后,拉開電源總開關,切斷主要電源。
8、在使用過程匯總,發現故障出現,應及時切斷主電源。
9、電動葫蘆使用完畢后,應停在指定的地方,吊鉤距離地面3米以上,手動按鈕應放在安全的地方。
10、電動葫蘆在工作時,不允許將重物懸于空中,以防止零件的永久變形。吊鉤上課刮一較輕重物(10公斤),避免導繩器損壞。
11、禁止同時按上下按鈕或同時按左右按鈕。
12、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。操縱人員應深刻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電動葫蘆的操作要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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